時間: 2012-11-12 19:39:37 作者:admin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進一步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開創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新局面,更好地為人民健康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中醫藥事業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時期是中醫藥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五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總體部署和要求,在衛生部領導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團結帶領中醫藥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緊緊抓住發展戰略機遇期,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更加注重以人為本、滿足群眾需求,更加注重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更加注重機制創新、轉變理念方法,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有了新突破,取得了顯著成績。中醫藥全面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色與優勢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中得到發揮。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個重點中醫醫院建設與發展專項規劃順利實施。中醫醫療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中醫藥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取得進展,其優勢在公共衛生服務中得到發揮。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能力進一步提高,在汶川特大地震、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等重大事件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傳染病疫情的應對中發揮出獨特而重要的作用。農村和社區中醫藥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中醫藥適宜技術應用更加廣泛。中醫藥學術繼承與創新取得新成果,《中華本草》編纂完成,一批中醫古籍得到整理研究,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臨證經驗傳承得到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成效顯現。開展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初步形成。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中醫藥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中醫藥繼續教育覆蓋率進一步擴大,農村和社區中醫藥人才培養不斷加強,評選出全國首批“國醫大師”。中醫藥法制化、標準化建設取得新成效,《中(傳統)醫藥法》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發布中醫藥地方性法規的省(區、市)達到26個,中醫藥監督工作得到加強,中醫藥標準體系框架初步建立,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取得進展,國際標準化組織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暫定名)正式成立。中藥產業水平進一步提升,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可持續利用得到重視。中醫藥文化建設新局面初步形成,“中醫中藥中國行”大型科普宣傳活動產生廣泛社會影響,中醫針灸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黃帝內經》和《本草綱目》列入世界記憶名錄。民族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穩步推進。中醫藥國際影響進一步擴大,中醫藥已傳播到160多個國家和地區,我國已與世界上近半數的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中醫藥或傳統醫藥政府間交流合作機制,第62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了《傳統醫學決議》,敦促成員國將傳統醫學納入國家衛生服務體系。中醫藥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管理體制建設得到加強,發展環境明顯改善。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基本實現,形成了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六位一體”全面發展的新格局。
專欄1 “十一五”規劃主要指標實現情況 |
||||
指標類別 |
具體指標 |
2005 |
實現情況 |
|
2010年 |
年均增長(%) |
|||
中醫醫療 |
中醫醫院(所) |
3009 |
3232 |
1 |
中醫醫院床位數(萬張) |
31.5 |
47.1 |
8 |
|
中醫醫院病床使用率(%) |
65.0 |
83.7 |
5 |
|
中醫醫院診療人次數(億人次) |
2.34 |
3.60 |
9 |
|
中醫醫院診療人次占醫院診療人次比重(%) |
16.8 |
17.6 |
1 |
|
中醫醫院出院人數(萬人) |
611.5 |
1275.7 |
16 |
|
中醫醫院出院人數占醫院出院人數比重(%) |
12.1 |
13.5 |
2 |
|
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萬人) |
23.5 |
29.4 |
5 |
|
衛生機構中藥師(士)(萬人) |
2.0 |
9.7 |
38 |
|
中醫預防保健 |
“治未病”服務試點單位(個) |
— |
103 |
— |
中醫藥科研 |
中醫藥科研機構從業人員(人) |
13221 |
17049 |
5 |
中醫藥三級科研實驗室(個) |
161 |
388 |
19 |
|
核心期刊中醫藥論文數(篇)* |
51671 |
60535 |
3 |
|
中藥發明專利授權數(件)* |
8355 |
23348 |
23 |
|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數(個)* |
18 |
28 |
9 |
|
中藥產業 |
中藥工業總產值(億元) |
1192 |
3172 |
22 |
中醫藥教育 |
高等中醫藥院校(所) |
45 |
46 |
— |
高等院校中醫藥類專業在校生人數(萬人) |
38.5 |
55.3 |
8 |
|
中醫藥法制建設 |
地方性中醫藥法規數(個) |
22 |
26 |
3 |
中醫藥標準化 |
中醫藥國家標準(個) |
6 |
27 |
35 |
中醫藥文化建設 |
申報國家和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個) |
— |
41 |
— |
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數(個) |
— |
10 |
— |
|
注:①核心期刊中醫藥論文數:2005年數為“十五”期間累計數,2010年數為“十一五”期間累計數;②中藥發明專利授權數:2005年數為截至2005年底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累計涉及中藥發明專利數,2010年數為截至2010年底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累計涉及中藥發明專利數;③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數:2005年數為“十五”期間累計數,2010年數為“十一五”期間累計數。 |
“十二五”時期,中醫藥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戰略機遇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工作,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堅持中西醫并重”、“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強調要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國務院出臺《若干意見》為建設中國特色醫藥衛生體制和中醫藥在新時期新階段的科學發展指明了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將“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作為“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六項重點任務之一,力度前所未有。各地黨委、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視程度和推動力度不斷加大,加強了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和體制機制建設,加大對中醫藥的投入,為中醫藥事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隨著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健康意識和理念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信中醫、用中藥,對中醫藥知識和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入,療效確切和費用低廉的中醫藥必將發揮更大的作用。隨著健康觀念的改變和醫學模式的轉變,中醫藥整體觀理論思維、個性化辨證論治以及“治未病”健康保健方法的優勢進一步凸顯,國際社會、現代醫學越來越重視和關注中醫藥,為中醫藥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強有力的技術支撐。隨著中醫藥事業步入快速發展軌道,中醫藥行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整體思維、系統運行、三觀互動、科學發展”的理念和方法,振奮精神,奮發有為,凝聚力和自信心顯著增強,為新時期推進中醫藥事業新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
同時,中醫藥發展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中醫藥特色優勢尚未充分發揮,服務領域還需進一步拓展,在預防、養生、保健、康復領域的發展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健康服務的新需求。中醫藥在防治重大、疑難、傳染性疾病等方面的科技攻關成效還不顯著。繼承不足、創新不夠的問題還依然存在,一些特色診療技術、方法瀕臨失傳,一些重大理論和關鍵技術尚未取得突破性進展。中醫藥文化傳承有待加強,社會認知度還需提高。中醫中藥發展缺乏統籌規劃,中醫與中藥發展不協調。中醫藥人才隊伍還不能滿足事業發展的需要,高層次中醫藥人才不足,基層中醫藥人員嚴重短缺。中醫藥基礎差、底子薄的現狀仍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中醫藥發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基層中醫藥工作基礎還很薄弱。中藥資源保護與利用矛盾突出,產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中醫藥管理體制尚不健全,與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
二、中醫藥事業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戰略機遇,以推動和實現中醫藥事業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全面貫徹落實《若干意見》為主線,把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作為中醫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繼承與創新,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協調,科學發展。堅持中西醫并重方針,把中醫藥與西醫藥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中醫與西醫要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大力推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統籌城鄉、區域中醫藥協調發展。統籌國內和國際中醫藥發展,相互促進,實現共贏。
——堅持轉變發展方式,突出特色與優勢。從單一的疾病治療模式,轉變為既重視疾病治療,又重視預防保健、養生康復并融合一體的綜合防治模式;從注重中醫醫院發展,轉變為既重視醫院發展,又注重門診部、診所等中醫藥服務的多種組織形態共同發展;從注重中醫醫院的規模擴張,轉變為在繼續擴大規模的同時更加注重特色優勢建設和服務功能完善;堅持發揮政府扶持作用,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多渠道發展中醫藥事業。
——堅持繼承創新和科技進步,提高學術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中醫藥發展既要保持特色優勢又要積極利用現代科技。通過知識創新不斷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體系,通過技術創新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科技進步對事業發展的支撐作用。
——堅持以改革促發展,加強體制機制建設。積極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著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在管理體制、投入補償機制、公立中醫醫院改革、中醫藥服務模式、臨床型中醫藥人才培養、重大疾病防治攻關、中藥管理與安全等方面加強研究,邊推邊試,邊試邊改,更好地體現中醫藥自身特點,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反映中醫藥發展趨勢,適應中醫藥發展需求。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5年,建立起適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基本實現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中醫藥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
——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基本健全,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網絡初步構建,中醫藥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中醫藥特色優勢更加突出,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能力顯著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明顯增強,潛力得到發掘。
——中醫藥人才素質明顯提高,結構更趨合理,基本適應和滿足事業發展的需要。
——中醫藥繼承創新體系基本建立,科技對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和中藥產業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傳承研究取得顯著成效。
——中藥產業發展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中藥質量標準和規范體系逐步完善,野生中藥資源培育、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能力不斷提高,中藥材生產綜合能力穩步提高,現代中藥工業體系建設和產業創新能力得到加強,中藥產業國際市場競爭力顯著提高。
——中醫藥法制、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明顯加強,實現中醫藥立法,中醫藥監督管理體系初步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專門制度建設取得進展,中醫藥標準體系和支撐體系進一步健全,全國中醫藥信息系統基本架構初步建立。
——中醫藥文化業態更加豐富,中醫藥文化資源得以有效開發利用,中醫藥文化進一步繁榮發展。
——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成效更加顯著,中醫藥在國際傳統醫藥領域優勢地位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
2、主要任務指標
中醫藥醫療資源:到2015年,力爭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級中醫醫院,70%的縣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水平,9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90%鄉鎮衛生院設立中醫科、中藥房,7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65%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每萬人口中醫床位數力爭達到4.78張,每萬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力爭達到2.4人。
中醫藥服務:到2015年,中醫醫院總診療人次爭取超過5.5億人次,中醫醫院總診療人次占醫院總診療人次比重力爭達到18.5%;中醫醫院出院總人數爭取超過2000萬人,中醫醫院出院人數占醫院出院人數比重力爭達到15%。
中醫藥人力資源:到2015年,中醫藥人員增量占全國衛生人員增量的比重爭取達到18%,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占基層全科醫生的比重爭取達到20%,中醫醫院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占執業醫師比重超過60%。
中醫藥科技:到2015年,初步建立中醫藥防治慢病臨床科研體系,完善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科研體系,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果,改革和創新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模式。
中醫藥文化科普:到2015年,中醫藥科普知識宣傳普及覆蓋全國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區、80%以上家庭。
中藥發展:到2015年,完成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初步建成中藥資源動態監測與預警網絡體系。
專欄2 “十二五”時期中醫藥發展主要指標簡表 |
||||
具體指標 |
2010年 |
2015年 |
年均增長(%) |
屬性 |
中醫醫院(所) |
3232 |
3397 |
1 |
預期性 |
中醫醫院床位數(萬張) |
47.1 |
69.2 |
8 |
預期性 |
中醫醫院病床使用率(%) |
84 |
94 |
— |
預期性 |
中醫醫院診療人次數(億人次) |
3.6 |
5.5 |
9 |
預期性 |
中醫醫院診療人次占醫院診療人次比重(%) |
17.6 |
18.5 |
1 |
預期性 |
中醫醫院出院人數(萬人) |
1275.7 |
2248.2 |
12 |
預期性 |
中醫醫院出院人數占醫院出院人數比重(%) |
13.5 |
15.0 |
2 |
預期性 |
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萬人) |
29.4 |
37.5 |
5 |
預期性 |
衛生機構中藥師(士)(萬人) |
9.7 |
14.2 |
8 |
預期性 |
中藥工業總產值(億元) |
3172 |
5590 |
12 |
預期性 |
高等院校中醫藥類專業在校生人數(萬人) |
55.3 |
70.6 |
5 |
預期性 |
三、重點任務
(一)以城鄉基層為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規劃和配置中醫醫療資源。省(區、市)要建設好省級中醫醫院,形成區域中醫藥診療中心,每個地(市)至少建設好一所地(市)中醫醫院。進一步鞏固和加強縣中醫醫院建設,充分發揮縣中醫醫院在農村中醫藥工作的龍頭作用。加強中醫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積極發展社區中醫藥服務。在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科和中藥房,為村衛生室配備中醫藥人員或能夠提供規范中醫藥服務的鄉村醫生。加強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建設,研究制訂中醫診療和護理常規、出入院標準、用藥指南、臨床路徑、醫療服務質量評價標準等技術標準和規范,促進中醫醫院因病施治、規范診療、合理用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培育、培養一批名院、名科、名醫。加強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能力建設,建立長效機制,積極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中醫藥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積極推動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規范建設和連鎖發展,鼓勵中醫專業技術人員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允許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探索中醫執業醫師多點執業的方法和形式。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對其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
詳情請下載: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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